贝多芬(1770—1829),祖籍佛兰德的德国作曲家,其祖父与父亲均供职于科隆选帝侯。父亲从小就逼迫他学琴,望子成为莫扎特式的神童。贝多芬13岁任宫廷乐队大键琴手,14岁任宫廷第二管风琴师,18岁任歌剧乐队的中提琴手。179O年,海顿见到贝多芬,获准他成为其学生,此后自1792年起终生定居维也纳。1787年,因母病危而中断学习,1795年首次在维也纳以作曲家及钢琴家身份登台。贝多芬1782年在曼海姆出版了处女作,为钢琴而作的《以德雷斯勒的进行曲为主题的6首变奏曲》。1802年,他意识到耳聋已无法医治,写下了《海利根斯塔特遗嘱》,同时却创作出了极明朗的《D大调第二交响曲》,并建立了成为伟大作曲家的信心。贝多芬尽管不断与一些富有的女学生相爱,但屡遭打击,一生没结过婚,一直与孤独在作斗争。他的创作可分成3个阶段,前期还能看到海顿、莫扎特的影响,追求一种和谐、优雅的情调,其代表作如第一、第二交响曲;第一、第二钢琴协奏曲及一些早期的奏鸣曲、室内乐。中期作品开始体现强烈的个性,在作品中强调戏剧性,强调个性的张扬,强调冲突和精神的升华。贝多芬的中期是他的创作巅峰期,其实从创作钢琴奏鸣曲《悲怆》起已接近中期,从《第三“英雄”交响曲》起至创作《第八交响曲》止,这个中期是贝多芬创作的“夏天”,6首交响曲、小提琴协奏曲和第三、四、五钢琴协奏曲、《拉兹莫夫斯基四重奏》、《月光》、《华德斯坦》、《克莱采》等奏鸣曲,达到了浪漫主义表现的极端。而晚期作品,则更多地追求内心冲突与这种冲突的升华,更多地是内省。《第九交响曲》和《庄严弥撒》可以看作是通向晚期的门口,而真正代表晚期创作状态的是最后的6首弦乐四重奏(第 12—16、大赋格)和3首钢琴奏鸣曲(第30—32)。
贝多芬的伟大在于他开创了音乐上的浪漫主义,他的早期作品一方面是古典的,一方面是浪漫的,他开启了音乐从古典主义走向浪漫主义的大门,从而拓展了音乐的结构与表现力。这种拓展从交响曲到艺术歌曲,包括了所有的题材;包括了从作品的具体篇幅与容量到交响乐队的编制等诸多方面。他使音乐从教堂、从贵族的沙龙、从上流社会走向大众;他把英雄和平民都带进音乐,使音乐因渗透了太多的情感而变得具体化、形象化。贝多芬作品的结构和形式感,来自歌德的影响。歌德创造的那种史诗文化的类型,提供了一种规范,歌德带给了贝多芬具体的形象性和关于戏剧冲突的原则。而在这种浪漫主义原则下,在贝多芬作品中,真正动人的其实是对他所崇尚的英雄、对大自然、对他自己,在各种不同境况下的各处不同角度不断进行的情感倾诉。在贝多芬作品中,其实最具魅力的不是主题对立所造成的冲突的效果,也不是这种冲突解决中精神的弘扬,而是在冲突前提下几种主题因素(实际也是情感因素)的纠缠。这种纠缠的难分难舍,显示出极为丰富的层次感与色彩感。
有关作品请看 “贝多芬作品简介”(来源于林逸聪《音乐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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