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民事诉讼会当庭宣判吗

我们接到了天津河西法院的传票,是一起民事诉讼,原告要求赔偿16000元,但是他拒绝调解要求直接开庭,那么请问这种一般的民事赔偿开庭的时候当庭会宣判吗?还是需要等待一些时日呢?另外,作为被告的女友,我是不是可以参加旁听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

因此,只要法庭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没有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当庭宣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当庭宣判。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中对管辖异议复议程序

1、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2、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3、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该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执行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的,仍由原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案外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16

法院是否会当庭宣判,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审理进度去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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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因此,只要法庭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没有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当庭宣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当庭宣判。
第3个回答  2020-04-14
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大部分是择期宣判。
希望龙广律师事务所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一般的民事案件如果适用的普通程序,那么很少会当庭宣判的,基本上是择日宣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如有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是存在当庭宣判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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