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不了解政策时作为共同申请人在重庆申请了公租房,本人为已成年学生,以后工作之后还能再次申请吗?

如题所述

你的意思大概是在你还不需要公租房的时候,你以合租的名义,帮朋友或者熟人租到了一套比他(她)单人租房要超标的一套公租房(单人租只能选择单间配套,双人可选一室一厅),现在轮到你自己需要公租房的时候,你的名额已登记在册,想问可不可以再以自己的名义租一套公租房?
如果如此,应该是不可以再租公租房的,不然这个公租房政策就会有太多漏洞可以被人恶意利用,而让真正需要的人没法得到帮助。
除非,让你之前申请那套公租房去除你的名字,然后你才有资格再次申请。不过我估计你应该有什么难言之隐的私密缘故,让这个方式难以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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