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我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了公租房后自己再其他地方还可以申请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公租房最新的申请标准最基本的就是,《18岁以上,在主城有收入无住房》,如果你已经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了公租房,就不符合 在主城有收入无住房 这一条。
政策没必要专门写一条: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了公租房,就不能再申请公租房。又不是非要这样写明才说明你不能申请。
这个相关政策你看申请资格就可以理解出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16
只要共租房登记了你的名字,在其他地方就不可以申请了。都联网了的。追问

意思是无论我是主申请人还是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吗?这个相关政策可以在哪儿看到啊

追答

意思差不到好多,住房面积是按人头计算的,你退出了,别人就多了。有空可以去问一下公租房申请办公室的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