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如下几种情况,情形一,用人单位从来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二,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导致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三,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上这三种情况是否都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你好,三种情况应当支付补偿金。追问

请问,情形二中因用人单位经营不善,财务亏空,公司濒临破产,导致无法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也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吗?

追答

也应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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