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简单法律问题

(1)有一家4口,爸爸妈妈,小刚小红。小红是领养的孩子,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办领养证明,但是户口上学前就办好了。在小红18岁的时候,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盖了n间房子,问:将来这些房子作为遗产,有小红的吗?
(2)小红的母亲想将来把自己的遗产都留给小红。如果立遗嘱的话,书面遗嘱可以吗?另外因为小红没有办领养证明,是不是遗嘱也不生效呢?那现在当务之急应该怎么办?
就65分了,全给你了,希望大家给想个办法~

第1个回答  2010-04-28
1,没有收养手续,收养法律关系不成立,到时没有继承权。

2,既然不是被扶养人,那么就没有遗嘱一说,因为遗嘱是给有继承权的人立得。

但可以立赠与合同,办个公证就更保险啦。或者补办收养手续,但是有年龄限制14周岁。
第2个回答  2010-04-28
可以立书面遗嘱。如果想将来避免麻烦的话,先去补办领养手续,然后把遗嘱到公证处公证。。。这样,以后其他人都没有任何理由主张小红没有继承权了。。
第3个回答  2010-04-28
你现在就是想把遗产给了小红对吧?为什么一定要走继承程序呢?赠送就可以了啊,去做个公证,最具法律效力了,具体的你可以向公证人员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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