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关于遗产继承: 急!请求律师或法学专家

一老人👴有2 个孩子 :大儿子、小儿子 简称1、2

老人名下房产一份;打算其过世后1、2 均分;但由于1 属离婚 老人想:1过世后 他的孩子 女方家庭不得继承房产 希望属于1 的那部分遗产自动转给2

请问:这种遗嘱可以立吗?

因为好像有人说:老人无权干涉1 过世后他的那部分遗产?

关于你的问题,首先必须明确财产归属。 A的母亲的法定继承人为A,虽然A失踪四年没有音讯,但没有被宣告亡,仍然拥有继承权。 因此,A的母亲的房产应由A继承。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也就是说,A的母亲的房产在A继承后属于A和C共有。 A和B的女儿是A的法定继承人,但A并未亡或被宣告亡,继承没有开始,A无权要求C交付房产。 建议如果想要房产的话,A和B的女儿可先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A亡,在公告期满并宣告亡后,A的遗产继承开始,则A和B得女儿可以参与继承A所有的财产的继承。 但是,要提醒一句,因为财产归A和C 共同共有,按照继承法规定,A和B的女儿只能继承三套房产中的四分之一。追问

您这是啥?好像不是我这案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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