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使男方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夫妻双方结婚多年毫无感情可言,简直形同陌路,男方是二婚且有一个已成年但无工作的孩子,房子是男方单位分给男方的。女方是买断职工,从买断至今一直都有在打工挣钱。简单点说,结婚十几年都只是挂名夫妻,并且女方从未爱过男方,但是就是想耗时间想分男方的财产。所以有没有什么法律是可以保障男方的财产不受严重损失的?所谓共同财产应该是两个人一起的财产吧?但是两个人的财产从结婚至今一直都是各自管理,从未合并,难道这样还要把男方的财产分一半给女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