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是朋友,B由于欠A几十万,所以A叫了C,D看着他,跟平时一样去酒吧玩去桑拿,吃饭也是去餐厅,睡觉住酒店。就这样的生活过了几天!B是香港人,B的父亲在香港报了案说儿子在大陆被人绑架勒索了,现在A,C,D都被抓进拘留所,初步定为非法拘禁罪,这样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吗?A手上是有欠条的。
A只是要拿回欠条上的钱,所以跟B的父亲通过电话!但B的父亲却把电话录音交给香港警方作为绑架勒索的证据......A只是叫C、D不要让B离开他们的视线,只要B一旦走了就怕追不回那几十万了,此期间B是去哪里都可以的!但C和D会跟着,如果罪名成立了A,C和D是否可以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