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

国家先在五省市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至今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我所在的地区已由政府发文收缴“事业机关单位合同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基数是按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确定的。在文中只确定了个人和财政两部分的比例,并未对依照什么具体法规(是不是依照企业工人缴纳)做出规定,也未对退休后工资待遇做出说明。
1987年,因我所在的幼儿园初建,急需幼儿教师,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招考,以劳动合同制工人的身份进入幼儿园(公办)任教至今。1994年取得教师资格证,工资待遇同本单位干部身份的教师一样,现已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随着《教师法》的出台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制度的完善,自认为是教师受教师法保护,又是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工人已经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了(国家提倡打破身份界线,实行聘任制)。这一次的红头文一发下来,有点不能理解,地方出台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什么要以合同制工人开头?询问相关部门得到的回答是:以后都要纳入社保。虽然你具备专业资格,是教师,但你招工时的身份是合同制工人(身份是企业工人),50岁退休。
我非常支持国家社保的改革,但就是不明白,为什么80年代参照企业用人制度招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人,头上就永远也要戴上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帽子?教师五十五退休的规定,因招工时的身份是合同制工人就不能实现?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如果以后国家出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或者教师不同身份有不同的实施办法)政府会不会重新确定把我们也并入其中(美好的心愿,我真希望能如此)

一、为什么90年代参照企业用人制度招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人,头上就永远也要戴上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帽子?教师五十五退休的规定,因招工时的身份是合同制工人就不能实现?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二、取得教师资格证,工资待遇同本单位干部身份的教师一样,现已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随着《教师法》的出台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制度的完善,自认为是教师受教师法保护,又是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工人已经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了(国家提倡打破身份界线,实行聘任制)。一直是同样干教师的工作,却是工人的身份还要自己每月从工资里拿出一定比例额资金缴纳养老保险,尴尬的是同干一种工作,却有两种身份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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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6
现在退休只看岗位,不看身份,管理岗位55.工人岗位50
第2个回答  2010-04-21
政府说啥就是啥,你是玩游戏的,说他不合理他也不得理你。
你碰到了只能说明你运气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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