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被辞退,只是口头上说的可以算数吗

我在一家电子厂工作一个月了,昨天公司生产部主管把我辞退了,说我试用期没同过,但我以经签了劳动合同,我想要厂方陪我应有的补偿,可厂方又叫我上班,说口头上说的不算数,没开辞退书不能补偿。请问我该怎么来处理?

你好:
1、选择继续上班。
2、选择单位违法解除,主张1个月赔偿金。但举证难度很大,你要证明“生产部主管把我辞退了,说我试用期没同过”。 一旦单位否认,你基本无法证明单位曾口头开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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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3
如果你有时间可以去告,肯定会给你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10-04-03
关键是你没有证据,正如你公司说的口头说的不算。解除合同是要有解除合同证明的,没有这个就不能算是真正的解除合同。
第3个回答  2010-04-03
继续上班。没有书面通知不予理睬。
第4个回答  2010-04-03
口头辞退是不可以的,你可以继续上班,如果不想上了,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你得能证明曾经被辞退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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