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残疾人,在一家普通单位上班,现在单位需要我上交残疾证,但是我的残疾证放在别的公司了,我是否一定要上交残疾证?如果不上交?单位是否有权开除我?请专业人士回答,能列出劳动法相关条例最好,先给100分,回答的好再加100分!
1. 就是因为现在我把残疾证放到别的单位了,暂时拿不出来,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可以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我能得到相应补偿吗
2.本单位是否有权起诉我放残疾证的那家单位,通过法律途径强行将我的残疾证取回,并交由他们使用
需要上交验证,用人单位要残疾人证证明该员工是残疾人,就不需要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否开除按劳动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残疾人证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建立残疾人证动态核查机制。批准残联定期对残疾人证进行审验核查,并受理实名举报。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与残疾人证内容不符的,批准残联可要求持证人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批准残联可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
扩展资料: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全国很多省市都存在残疾人将自己的残疾人证挂靠在公司,自己却不能上班的情况,但相关部门对此事情的态度大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目前不少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且工作能力欠缺的情况确实存在,公司愿意给他们发工资也算是好事。
朝阳区税务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只负责监督各单位按时缴纳应缴的残保金。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残疾人中,哪些是真正上班的,哪些是在职不在岗的,税务局方面很难分辨,残疾人证是否被“出租”取证和认定较为困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