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明一年还款,现已超过三年还具有法律效果吗?

如题所述

借条分为“注明偿还期限”和“未注明偿还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两年内。(还有法律效益)

2、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两年内。(没有法律效益)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相关说明

特征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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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1
你好,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果对方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那你就无法胜诉,如果你找他讨债,他说要还钱,可以重新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11
先别声张!!和他通话再录音!让他承认欠你的款!同时你每年都在追讨!最好是要他还一点钱给你!哪怕是100元都行!然后你就可以起诉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欠条分为“注明偿还期限”和“未注明偿还期限”两种。
  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两年内。
  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两年内。
  《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个回答  2015-09-11
从约定还款日往后算2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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