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还可以起诉对方吗?

如题所述

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可以起诉对方。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扩展资料:

1、催款问题:

要及时催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

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

2、语言问题

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14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借条的诉讼时效:

1.如果借条上写明了借款偿还时间的:应在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2年内到法院起诉。逾期起诉,法院受理后在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会驳回。

2.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期限,应在债权人要求对方还债后2年内起诉。

如果债权人在还款期限到期后的2年诉讼时效内,曾经向对方请求偿还债务、或者是向法院起诉或请求仲裁、或者是对方曾承诺还款,都可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2年的诉讼时效从以上情形发生时起重新计算。



 扩展资料:

借条时间问题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

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6月25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

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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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3-01

还款日期不是借条的必备要件,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催告,但是必须给债务人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对方却不还款时起起算,如果债权人一直不主张的话从写借条那天起开始诉讼时效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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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 二 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2、《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即是说,该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应当自要求偿还借款时起算。 合理期限不能超过1年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法律问题:当时借朋友钱的时候没想到他会不还,我本来没打算要他写借条是他要自己写借条但是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我也没有太在意,现在都过去三年了,他也一直不提还款的事情,我可以凭这张借条起诉吗? 张律师: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进入首页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进行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知识——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二、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三、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四、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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