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父母及我都是农村户口,所住的房屋宅基地使用书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前年爷爷奶奶相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父母及我都是农村户口,所住的房屋宅基地使用书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前年爷爷奶奶相继去世。而使用书被有城市户口的小叔拿走了(本来是放在我爸妈房间里的,办丧事人多手杂…)
大伯家也是农村户口,不过已经有两处农村房产,去年大伯病逝,大伯妻子,也就是婶婶对我家现在居住的房屋虎视眈眈
还有城市户口的小叔也想继承此处房产,但是他城市里的房子也是爷爷有出资购置
我家现居住的房屋的修建及修缮都是我父亲完成,且爷爷也是我父亲养老送终。我家三口人,却无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现在我们家想重新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该如何处理,
村干部不作为,问及此事总是很含糊,该怎么办,已经这么多年了

如果你们家申请该宗宅基地使用权,应该取得其他两家的同意,如果不同意,你们可以申请乡镇政府处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有一处不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宅基地,如果你的大伯家已经达到使用宅基地条件和你的叔叔家在城镇已经取得住宅的,则没有享有该宗宅基地的权力。追问

大伯和叔叔他们就是不同意啊😂村干部数次调解无效,申请乡镇政府处理流程大概是怎样呢,找哪个部门呢

追答

可以由村出具调解证明,然后到乡镇政府要求给予处理。具体参与部门有国土资源所。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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