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入职之后公司福利体检检查出是乙肝带菌者,公司会辞退你吗?

入职体检一切健康
但是福利体检如果检查出是乙肝带菌者,企业会辞退你吗?
(中外合资的企业)
p.s.我是当物业管理的

如果入职之后公司福利体检检查出是乙肝带菌者,公司不会辞退劳动者。
劳动者是一个涵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凡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公民都可称为劳动者。不同的学科对于劳动者这一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而且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社会体制下,关于劳动者概念的理解也各不相同。
“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区别于“非法劳动者”,如偷渡者打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26
公司一般不可以辞退。辞退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和可以开展相关检测的行业有:原则上除特警、民航招飞、血站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得要求或进行乙肝五项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要求受检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要及时制止、纠正。
法律分析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一、入职准备;二、入职报到;三、入职手续;四、入职培训;五、转正评估;六、入职结束。一般体检就是常规体检,即是为了让自己掌握自身健康状况而进行的定期健康检查。检查的项目有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放射科、检验科、辅诊科。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一般情况下要想辞退员工的话,除非是存在着一些重大的过错,否则都是需要提前的通知,并且需要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方面的补偿金,对劳动者进行安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2个回答  2009-06-17
55555,楼上的说的那个案子真幸福。我以前做的是药品生产行列,体检也被检测出乙肝小三阳(我自己做过复检,肝功能和DNA都很正常,就是阳性反映),公司马上要踢我走人,让我请病假的机会都不给我。没人性,我是上当签署了那个离职协议,我知道就是打官司我也占不到便宜 公司可以说是我自动离职,不是他辞退我的 我无奈只能接受了这结果。如果你说在的企业主动辞退你的话,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控告他。以我我鉴,先不要和他签署任何协议。
至于一楼上的最后一句 聪明的老板就不会这么做的 我不认同,现在JS多 可能欺负你不懂法律之类的搞你的鬼。
第3个回答  2009-06-25
我今天刚参加公司的体检(上海大型外企),我注意到在拿表格的时候,其中专门对查乙肝5项的要求你签字,说是让你承认自己是自愿验的,其实很能看的出来乙肝虽然现在并不是硬性体检指标,而且劳动法也规定不得强迫员工查这项,但是一些外企都会验的,如果楼主真的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估计肯定公司有所动作的,尤其是一些外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6-17
如果你是属于携带者,并且肝功能正常者,答案是肯定的-不会!例:北京首例乙肝歧视案劳动者胜诉 获陪1.9万余元 http://news.sohu.com/20080524/n257056873.shtml
聪明的老板就不会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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