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和过世的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吗

如题所述

您好,(一)出嫁女征地补偿款分配关键点:在外嫁女户口迁出与否?出入地是在哪?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
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
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2000.11>号文件精神鼓历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3、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情况
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
4、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
无法分得征地补偿款。因为户籍迁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去世人征地补偿款是不能得到的。理由:去世了,在我国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必须进行销户处理。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销户之后,就不存在,没有权利和义务的拥有主体。因此,其不能取得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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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20
主要是看户口是否被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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