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出嫁女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权利

出嫁女是娘家第一轮承包土地的承包人口之一,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前出嫁并把户口落户到男方家(仍然是农村户口),第二轮承包时,娘家承包的土地面积不变,户主仍然是第一轮承包时的户主,也就是出嫁女的父亲。现在娘家的承包土地被征用并得到了赔偿款。出嫁女能否对此笔款项有分配权。
最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例 谢谢

您好,这个关键点在外嫁女户口迁出与否?出入地是在哪?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
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
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2000.11>号文件精神鼓历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3、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情况
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
4、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
无法分得征地补偿款。因为户籍迁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9-22
顾虑亲情三思而后行

有的看看第六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的权利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8
首先要看娘家的承包证是否有你的名字,若有,你有权获得赔偿;
其次看你婆家是否分得土地,如果已经分得土地,你不能获得双份土地,你无权获得娘家的土地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9-22
本案出嫁女是否能获得赔偿款关键之处在于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内是否记载了出嫁女的名子,也就是说,出嫁女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是否承包了土地。如承包了土地,享有分配权。
第4个回答  2011-09-22
正常的话是不可以了 我见过很多的实例证明的,因为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原来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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