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疑问,还请明白的或专业人士给与解答:
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一定要去交通队指定的物价局进行定损后,交通队才给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吗?用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交通队给不给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2 报警后,交通队就让双方的车辆一起停到指定的停车场了,同时扣下了行车证和驾驶证,然后让我们给物价局打电话来停车场定损,但是如果我们不想去物价局定损,想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的地方去定损,交通队是不是得将驾驶证和行车证还给我们,而且不能将车辆扣在停车场了?如果证件不还得话,是不是没有办法去保险公司定损了?
3 如果报警后,车辆已经停在了事故指定的停车场,事后事故双方也认同事故责任,愿意私下解决(如愿意各自走各自的保险,或一方愿意支付另一方一定金额的赔偿费),这样不走物价局或保险公司的定损,交通队能不能给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参考资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新交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