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被打成轻微伤,请问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1月10号那天下午,我朋友接到他朋友的电话叫我们去他那里吃饭,到了以后被他朋友叫了6个人持刀砍我们2个人,当时事发经过都被电子眼拍下了,事发后我们立即报了警,其实我朋友也只是和对方有过几句口角,我完全不认识对方的人,警方要我们明天去派出所跟对方调解,我被砍伤头部,手臂,各缝了6针,全身疼痛,我想让对方赔偿我2万元,如果他不赔偿,我就要求派出所拘留他们15天,然后我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这样可以吗?请大家帮帮忙谢谢大家!
问题补充:今天我和朋友去派出所和他们调解了,对方只来了一个当事人,就是那天叫我们出去吃饭的人,对方家庭不是很富裕,朋友也说算了,我就没向他要2万,我就只要8000,我觉得很合理,可是对方都不同意,他们只肯赔5000,我很气愤,我自己的损失都不止5000,而且很痛苦,公安现在也不拘留他们,我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拿他们没办法了吗?就这样让他们这么嚣张吗?请大家帮帮我!谢谢!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属于自诉案件,追究刑事责任勉强。但是他们的行为根据你的描述公安机关应该拘留并处罚款,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予惩治。你好像没有做关于伤情的司法鉴定吧,若是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以上就可凭据此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了,即使只有轻微伤,对方赔偿你的全部医疗费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你的要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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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25
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诉讼赔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轻微伤不够成刑事犯罪,不适用适用刑事拘留。属于治安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结伙殴打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况下,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会对双方先进行调解的,赔偿数额由双方自行协商,如果调解不成,则依法处理;并会告知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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