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修了两次还有问题 第三次修能换新机吗?

我的笔记本是宏基的6530G 09年2月份购买于广州蓝达电脑公司
前两个星期开始出现问题
第一次 频繁死机 一开机进桌面就死机
于是送修 修了一个星期拿回来 说是换了硬盘跟主板
用到第二天就开不了机了 按什么都没反应
于是又送修 等了一个星期多
拿回来 这次说是主板修复
现在拿回来第二天 开始出现 使用中突然断电死机 今天到目前为止第二次

请问 这样的情况我拿去送修 还是继续给我修吗
还是三包政策可以换新机?
我应该怎么办?
我也觉得是修了主板没有更换
但是我也不知道啊
现在修了两次了 我有保留维修单
我现在是直接拿着维修单去买机那里要求更换还是去哪里要求?
而且现在问题不明显
只是有时会突然断电死机
这样拿去怕去到他们说看不出问题啊

我打去宏基客服了
他说第一次是更换了主板跟硬盘

他说要修三次以上才能申请换新
让我拔了电池试试是不是电池的问题
如果不行再送修 一直给我修修修

问题现在是会突然断电 这种情况又是不定时出现的
怎么办 ?????

完全可以要求换机,所调换的机器,至少要不低于同等配置的机子。

第三次维修可以要求换机。

记着带上购机发票以及维修证明。

维修与调换基本与销售商无关,直接在其售后服务处调换即可。售后一般也不会有很大意见的,毕竟这损失与他们无关,他们只管维修,售后服务。有硬件问题,厂家会全权负责的。

一般在千台机子中都会有几台返厂的,这个很正常。不要担心,直接去换就是了。

直接去售后换机就是了,打电话有什么用?????!!

如果他们非要求修三次,那就让他再修一次,回来后让它在坏一次,凑够数就去换就是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7
楼主:您好
根据国家质量检查要求的规定,笔记本等电子类产品,如果经厂方维修中心维修3次,任然未解决问题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品牌方换机.
在实际操作中,厂方的维修中心凭借前两次的维修记录,将在第三次还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帮你开换机单,有的厂方是直接进行换机,有的是凭厂方的换机单去经销商那里进行调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24
你先看下相关规定吧

三包期内具体细节问题:

1、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笔记本电脑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2、售出后第8日至第15日内,笔记本电脑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换同型号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3、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笔记本电脑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4、整机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整机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5、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记录在维修记录的维修情况一栏中。

6、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上述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7、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者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并按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标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8、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或者因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在修理状况中注明,凭发货票和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同型号商品;销售者无原规格型号商品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你的电脑第一次坏的时候你就应该 要求更换的 你现在送去 还是给你修 还没过保 你一定要确保他们确实给你换了主板 我感觉他们只是修了你的主板没有更换
第3个回答  2009-11-30
3天包退15天包换1年保修,享受三包法保护,超出范围的就不享受保护了,得看售后中心大爷的心情
第4个回答  2009-11-24
可以了 主板再坏一次 就换了 一般是3次 你好像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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