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已付货已到但是没开发票,分录如何做?还需要暂估入账吗?

如题所述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钱已付货已到,但是没开发票,需要暂估入账。

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 等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规定:

商家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

如果本月同类商品,既无月初结存,又无购销业务发生的,或者企业是使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存货的发出成本的,或者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巨大的话,则该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包括及其连带影响的其他存货成本),应当调整并转入销售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暂估入账-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1-03
还是要暂估入帐!分录如下:
借:预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不含税额)
贷:预付帐款--***

待收到发票后: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不含税额)(红字)
贷:预付帐款--***(红字)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不含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帐款--***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钱已付,货未到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票未到,货已到(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预付账款
收到发票:
红字冲销原凭证,按照发票做张正确的凭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钱已付货已到,但是没开发票,需要暂估入账。
  1.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某公司
  贷:银行存款
  2.收到货时,按不含税金额 :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
  3.收到发票时,先用红字全部冲回暂估数,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然后再按发票上的数量、金额填制凭证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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