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的应届毕业生,和一家民企只签订了三方协议别的都没有给他,协议中没有注明违约金也没签其他补充协议,只是口头上说的违约金5000,用人单位说要到当地人事局盖章,三方协议的3份都被他拿走了,我现在违约的话,需要交违约金吗?三方协议3份都被他拿走了,是不是对我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