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10届毕业生,目前在校,由于学校2010版就业协议书目前没有制作出来,故我们用的是2009版就业协议与用人单位签的,交了一份给用人单位,其他的就全部在我手上,为了找个保底工作就签了,但我现在不想去签的这个公司,就业协议条款上建议违约金不超过2000,而公司盖的章是违约金3000,我要赔吗?赔多少?我可以想办法弄到2010版就业协议书再去签另一个已经谈好的公司,我现在可以去签我愿意去的公司吗?
公司的试用期工资只有2200,为什么他订的违约金3000比试用期工资还高,这样合理不?想请有关这方面法律知识的朋友和有过违约经历的朋友帮忙解答,谢谢!
可以用新协议签下个公司然后交给学校拿到派遣证不?就是说不交09版已经签的协议,先拖着先签的公司不去啊?
是这样的,我还可以领到最新版的,目前我手上有两份,一新一旧啊,签的是旧的,新的明天可以拿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