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公司已经6年了,没有签过合同,从去年开始交保险的,过了年我不想干了,我自己辞职可以要到补偿吗

如题所述

因你现在和用人单位已经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自2008-1-1起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你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至于保险要看你是什么户口,分不同的标准,再定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若想要补偿,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前提是你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且单位是按最低的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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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0
工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主张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从工作满一年时起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2010-11-10
根据国务院2008年8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用人单位没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偿。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你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并补偿相应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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