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夫妻离婚后,子女被判男方所有,我一人也没有收入,也没给过生活费,他们还有赡养我的义务吗?

25年前夫妻离婚后,子女被判男方所有,我一人也没有收入,也没给过生活费,但他们一直和我来往很亲,请问,我老了,他们还有赡养我的义务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前者是指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负担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意见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者则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所以不经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程序,仅凭夫妻双方私下拟定的离婚书在法律上没有效力,也就是说不能因为私下拟定了离婚书就意味着离婚了,在法律上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但在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过程中,可以作为离婚时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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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31
有 只要你是他们的生父就有义务赡养你
第2个回答  2010-10-31
如果夫妻离婚后,等你达到退休年龄,子女有赡养你的义务,潍坊徐律师振才帮你解答。
第3个回答  2010-11-01
成年子女对年老疾病、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个与离婚、与谁抚养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离婚后的父母仍为子女的父母,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如果他们不对您赡养(前提你必须符合赡养条件),您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给付赡养费。具体咨询方式:010-51232538
北京瑞虎法律咨询
第4个回答  2010-11-03
如果孩子已经是学龄后 那么判决会首先尊重孩子的选择,再则看孩子跟着谁会更好。

不论孩子判给了谁,你们都还是他法定的父母,都必须承担父母的责任。

几年前我看过一个案例,和你情况比较像。而且女方离婚的时候已经是几年没有工作了。最后孩子坚持跟母亲,后来判给了母亲,父亲付一定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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