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离婚后,子女归女方了,在男方死后,该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

我一朋友20年前已与前妻离婚,双方有一儿子,离婚后,儿子归女方,男方负责给与一定的生活补尝。后男方再婚,又生一子,生活过的很美满。不幸,近日该男子突然病逝,发送后,现任妻子和儿子怨前妻儿子要来分家产,急的不得了。请问这种情况法律是怎么规定 的,非常着急,哪位朋友知道该怎么办,请近快告诉我一下,万分感谢。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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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先看一下房产是在什么时候取得的,如果是离婚以后他们取得的房产,那么房子的一半属于男方的遗产,有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虽然那么已经离婚,但是孩子还是有继承权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26
前妻所生的儿子、现在的妻子及儿子为第一继承人,男方的父母为第二继承人。所以归前妻抚养的第一个儿子是与后来的妻儿一样有同等的继承权的。
PS:《民法》中有法条有规定。
第3个回答  2010-11-01
前妻生的儿子有继承权。家产的一半,由两个儿子、现妻共同继承
中国传统,长子在财产继承上面拥有优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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