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澳人士在大陆工作的社保问题

请问对社保政策了解的网络大神,我表妹原来是大陆人,嫁了个香港兄弟,持单程证成了香港人,但是工作任然在大陆某银行,银行会继续帮她买社保,但是在咨询税局的哥们时说,站在社保和税局的角度当然接受你交社保,但是将来你退休了能不能拿得到退休工资或者怎么样领取法,就没办法作任何保证了,至少现在很少这种情况,而且各地有各地的标准……
面对如此局面,请问我表妹还是否继续交社保好呢?

可以购买,但是必须是合法就业和合法用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你可以自己在网上查阅。社会保险费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但是目前鲜有台港澳人士享受到养老、医疗、失业待遇的。具体详情应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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