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必须去公安局录口供吗

如题所述

如果警察通知去调查案情,必须予以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第八十六条 询问聋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笔录上注明。

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并在笔录上注明。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八十八条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6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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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4
报警后是要录口供做为记录的。
上面要记录记录报案人的名字、报案时间、案件简要情况,指派出警情况等。如果不去配合做笔录,很难起到应有的报案效果。

对做笔录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越早做笔录,越能实现你报案的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28
报警后,公安机关会派员到现场,如果案情简单,一般当场记录,并由报案人签字即可。如有重大案情,或特殊情况,会请报案人到公安局陈述案情,并记录。在此纠正,不是录口供。口供是对犯罪嫌疑人陈述案情事实的说法、
第3个回答  2010-10-28
不是的。我举个例子吧,你可能更容易理解。比如你看到两个人打架,很凶,你赶去上班看到了,怕出事就报了警。难道警察一定要带去你局里吗?那样你知道这样,可能会选择宁可不报警,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至少还省了打电话的钱和时间。并且很多人不愿意去公安局,怕紧张,怕让人看到了误解。何况你去局里,遇到打架的人,人家到时出来还可能会报复你。
第4个回答  2010-10-28
是的,会让你在原地等。会有警察去现场看,然后带你到派出所,录完口供会给你报案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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