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发票超出认证期限该怎么解决?

前辈们好,我刚参加工作不到一年,没有工作经验,现在遇到一个情况不知道该如何解决,麻烦前辈们给指点下,谢谢~我这里有一张进项发票超出认证期限,发票上购入的货物是水泥,因为保管不善,被雨淋湿受损,发票也就搁在这了,时间一长我就给忘了,结果超期了,我将其作为成本入账了,今天税务局打电话说它是滞留票,要求补税,这部分税款会不会让我来承担,我在百度上搜索了下,看到有些前辈们说 作为成本入账后不用重复缴纳税金了,是这样么,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额 证明我们单位不是帐外经营 就不用罚款吧

超出认证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行负担,不能抵扣,计入成本费用。第二种是符合税局规定的情况,可以申请逾期扣税凭证抵扣。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å¹´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以下简称逾期)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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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7
未认证抵扣,说明已经损失了抵扣的税款了。
你只要提供发票原件,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即可。税务局的意思是:该发票未认证,存在该业务未入帐的嫌疑。
第2个回答  2010-11-17
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是开票后180天,180之内认证的可以扣除进项税,超期后只能作为成本入账,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你可以先问开票方,是否可以以红字发票冲销后重新开票,你就说是被雨水淋湿了无法认证。如果对方同意,你可以从你这边税务开具未抵扣证明,寄回开票方办理红字冲销手续。
第3个回答  2010-11-17
进项发票超出认证期限,就成了滞留票,是无法抵扣的。
没有抵扣,在纳税申报表中就不能填报留抵税额。
把这张发票的进项税金调出应缴增值税,计入设备维修成本中。
借:制造费用
贷: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严格讲,这不算补税,只是进项税金不得抵扣而已。从企业利益来讲,是受了些损失,该抵扣的未能抵扣,多缴税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1-17
向税局说明一下情况呗
就是超期未认证,我已经入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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