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超过180天了怎么办?

2011年6月3号去税务局领了10份发票,到今天还剩下空白发票5份,可是12月3号忘记作废了,现在六个月的时间都已经又超过一个多月了,怎么办啊???税务局会不会追究事情啊?会不会要罚款啊?还有这个月还能让我们公司开发票吗?说的详细点,谢谢啦。
问题写错了,是所购进的空白增值发票超过期限180天怎么办?

剩下空白发票5份怎么要作废呢?
如果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超过180天,税额就只能做到原材料的成本里面。追问

要在机子里作废啊?我们这税务局规定是机子里期初和期末库存份数只有清零才能再去税务局重新领发票?那五张发票不作废那怎么办?

追答

没有开的发票,不要作废,可以继续使用的,没有开的发票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超过180天的说法。

追问

不知道我们这税务局怎么规定的,明天我们的会计说去问问税务局,上次有次空白发票就是超过90天了然后就让我们快点作废的。

追答

好的,去问问税务局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1-08
你是问所购增值发票超过期限核销还是问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超过180天?这是两个问题。
1、问你所属税务局,要怎处理由他们的规定。
2、超过180天都要上传认证,做报表时进项转出。税额打到原材料成本里。
第2个回答  2021-11-17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以下简称逾期)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四、本公告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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