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方肇事逃逸后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我父亲去年无证驾驶摩托车下班回家,与一辆对向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对方完全占完了父亲的这边的车道),当时重庆的交警出了现场。
已经快一年了,现准备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当时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咨询当时出警的交警,说对方肇事逃逸,事故认定书出不了。现在还是没消息,想咨询下懂这方面法律的网友,我这个该怎么弄,该走什么样一个流程?
还有一个问题是, 无证驾驶回家,算工伤么?

  1.我父亲去年无证驾驶摩托车下班回家,与一辆对向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6项
  条例并没有限制无证驾驶不算工伤,因此不影响工伤认定

  2.已经快一年了,现准备个人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则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17条
  因此建议不要超过1年的申请期限,尽快申请

  3.咨询当时出警的交警,说对方肇事逃逸,事故认定书出不了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依据是事故处理规定49条
  据此你们可以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交警无权推托

  4.我这个该怎么弄,该走什么样一个流程
  简单分析是先去交警队要求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拿着事故认定去申请工伤认定即可

  5.无证驾驶回家,算工伤么
  无证驾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但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有影响。就本案而言仅仅讨论工伤而不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因此你仅需要拿到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书去申请工伤认定即可
  补充一个关键点,交通事故是不会适用治安处罚法的而是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根本不可能有所谓违反治安管理的说法因此也不可能为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16条

  就本案而言,建议你还是先把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手,注意申请工伤的时限是发生事故的一年内,不要超过时间即可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14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你可以去找事故处理民警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至于工伤的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的情况我不太熟悉不好说,交通事故就是上面的程序,对于无证驾驶我认为只是你父亲的违法行为,跟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直接的关系,你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操作,避免无证驾驶给工伤认定带来麻烦。O(∩_∩)O~
第2个回答  2010-11-18
第一个问题,报工伤是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必须要出具,这是他的义务,就是写上无法划分责任或者无法查明肇事车辆都行,只要证明发生车祸的时间、地点就行,就可以报工伤。交警坚持不给,就找公安局长投诉他。

第二个问题:根据2004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有该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因此,如果你的父亲是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至于你的父亲属于无证驾驶无牌照助力车,该行为违反了我国《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但并未违反我国《治安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无证驾驶无牌照助力车没有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规定,而违反《交通安全法》并不影响工伤认定,因此,你的父亲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3个回答  2010-11-18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你可以去找事故处理民警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至于工伤的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果你家里有关系就好办理工伤了
第4个回答  2010-11-18
第一个问题:

报工伤是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必须要出具,这是他的义务,就是写上无法划分责任或者无法查明肇事车辆都行,只要证明发生车祸的时间、地点就行,就可以报工伤。交警坚持不给,就找公安局长投诉他。

第二个问题:

根据2004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有该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因此,如果你的父亲是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至于你的父亲属于无证驾驶无牌照助力车,该行为违反了我国《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但并未违反我国《治安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无证驾驶无牌照助力车没有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规定,而违反《交通安全法》并不影响工伤认定,因此,你的父亲应当认定为工伤。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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