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

如题所述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单位是一科研单位,我单位专家在外单位兼职,在外单位领取的报酬是“工资”,还是“劳务费”,如何区分呢?

专业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请您结合上述规定,判断其属于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所得,根据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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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11种应税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项可能跟您的实际情况有关联。
您是在校学生,因为要读书,与企业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税率是20%。您以前勤工俭学兼职时,之前的企业可能是错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了您的个税,而现在的企业的扣缴方式才是正确的。
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明确: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第2个回答  2020-03-31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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