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某公司上班,签了一年合同 从事跟车上门催收 ,后因无汽车驾照为由公司把我转岗。此岗位需自备摩托车,我顺从公司安排,特意5400元自购摩托车,并且4000元报名学了汽车驾驶证 后 因骑摩托车工伤交通事故,事故中丢失公司配发手机一部,问公司讨医药费,公司因无摩托车驾照不予理赔,并把我辞退,要求我赔丢失的手机。我很为难 为什么之前应聘没提到提供摩托车驾驶证。事情出来了,这样主观处理,我不服!并想通过劳动法按照补偿给予辞退。不知要求能得到支持吗?急!!! 跪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