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合同,他们为什么找第三方人才公司来签合同?

谁能告诉我原因是什么?我今年是最后一年,快毕业了。

这样可以规避你与这家公司发生的劳动关系及以后可能会出现的劳动纠纷。一般第三方是劳务派遣公司,他们有权可以做为第三方来签订合同,然后你做为第三方派遣到现在的公司工作。如果出现你工作的公司不要你了,那么你们所产生的纠纷就由派遣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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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这样可以规避你与这家公司发生的劳动关系及以后可能会出现的劳动纠纷。
一般第三方是劳务派遣公司,他们有权可以做为第三方来签订合同,然后你做为第三方派遣到现在的公司工作。如果出现你工作的公司不要你了,那么你们所产生的纠纷就由派遣公司承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06
所谓的第三方指的是:职业中介机构或其他非招聘公司的人员。招聘公司以委托的方式交由其招聘签约。也就是说招聘的不是那公司的正式员工,不属于编制内的,工资和福利都不是在一个水平。很显然,目前国内这种情况还很少。但是有一个问题是你要注意的,你那“第三方人才公司”把你的劳动关系定义是劳务派遣还是劳务介绍。劳务派遣是合理的,但若劳务介绍,最好还是看清楚问清楚或者在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下在签合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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