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8月18日开始与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8月17日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续签合同,现公司要辞退我,我可以有多少赔偿金?合同期外工作的一个月是否也有赔偿金?我们公司是北京的公司,我是在他们深圳办事处上班,但合同是与北京那边签定的。由于在深圳上班,公司没有给我们买社保,每个月补偿我们250元。 合同期外工作的一个月是指09年8月17日到09年9月17日。
不是说如果合同到期却没有续签,这样辞退员工是采用N+1来算赔偿金的吗?就是工作六个月以上可以要求有1个月的工资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