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的。非很大劲才从原来公司辞职了。拿到劳动手册时才发现,离职时公司未在我的劳动手册上记录工作经历的地方盖章,仅手写了劳动的起讫时间。这样有问题吗?是不是公司在刁难我啊?另,据查询,我工作期间,公司已经为我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