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四个儿子,在一起签的协议还有公正人,把老人的生前赡养,百年的身后事和财产分割都写了一份协议,都是商量妥在大家都同意自愿下签署,是否有法律依据!希望懂法的大师能给答疑解惑
老太太一直是我妈妈在赡养,十年了,其他三家不管不问也不给赡养费,这个协议是前两天才签的,因为这个赡养问题出现好多矛盾,就是想知道这个协议不公正有没有法律效应!因为现在也公正不了
追答国家立法规定,对于老人的遗产分割,实施了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没有进行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甚至部分
是真的吗!都是在同意并且自愿下签署的协议!所有人都在场!
追答是的,并不是所有协议都需要公证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昨天去问的,他们现在不公正这个东西,只做遗产或者继承!只怕以后他们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