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问题

头几年借了大姨家2万块钱,并且打了借条,还钱之后因为亲戚的缘故,就没让他们打收据。之后大姨翻脸不认账,拿出借据说钱还没还。但是我记得确实是还了,就是觉得关系很近就没让打收据。大姨非得让还钱,因为姨夫得癌症快不行了,所以还没好意思把关系闹僵,难道真要再白把钱给她吗?太亏了,毕竟不是小数目。。。有没有什么法律支持能申请调查他们经济往来或者银行账目的?
谢谢大家的帮助~

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区别:(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之时为事由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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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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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8-12
  1、关系很近就不让你大姨找收条,那么当初你大姨为什么让你们打借条?!!借钱时关系就不近了吗?

  2、如果你找不到其他证据证明你已经还了那2万元的话,你大姨有借条在手,只要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她起诉到法院向你要钱的,你肯定会输官司。

  3、“有没有什么法律支持能申请调查他们经济往来或者银行账目的?”:没有,你无权调查你大姨的经济往来和银行账目,而且查人家的账也无法证明是你还的钱呢???想证明你已经还钱,只能查你自己的“经济往来和银行账目”。

  4、建议:
  (1)当初还钱时就找不到一点证据吗?如果是从银行转账还的、或是从银行取现金还的,可以查到你当初取钱时的取款记录,再加上当初还款时曾经有谁在场、或者是你曾和谁说过还钱的事、或者是其他亲戚知道你还钱的事,都可以作为证明。
  (2)如果你大姨私下和其他人承认你还了她的钱,可以找其他人作证或暗中录音作为证据。

  (3)如果有以上证据,可以将证据告诉你大姨,然后和她说,您家有事急需用钱我可以理解,但您不能讹我,我可以再给您2万,但是借给您的,您得给我打借条,将来我可以不要,但您不能不还。
  (4)如果找不到以上证据:看看你打的借条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你大姨告上法庭你可以请求法院驳回,你不还她也没辙的;如果还没超过诉讼时效,劝你还是给她2万吧,不然的话,输了官司你不仅要还这2万,还得承担一笔诉讼费。
  (5)诉讼时效:借条上如果写了还款期限的,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2年;如果没写还款期限的,那完了,诉讼时效自你大姨向你要钱时起算2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8-12
从法律角度来说,还款后应打收据或将借条原件销毁,你大姨如果向你索要2万,如果没有别的证据证明你还过了,你必须要还。

本人建议:你再给她2万(就说自己忘了,给人家个台阶,人家会记住的),但记得把借条原件销毁,不要把自己的亲戚往坏的方面想,谁不会有困难的时候(姨夫得癌症),只不过你大姨的做法欠妥,多想下以往的亲情,不要等到失去时才后悔。
第4个回答  2020-02-28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中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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