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土地证不是一个人的问题。

家是农村,祖母住的房子,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我祖母的名字。情况是这样的,祖父去世以后,房产证的名字改为了我父亲的名字,父亲是长子,房产证上的日期是90年代的,而土地证是我祖母的名字,土地证上的日期也是90年代的。2000年以后,因为祖母的房子年久失修,需要翻盖。我父亲和叔父三人商议给祖母翻盖新房,但是二叔和三叔不愿意出资,所以祖母新盖的房子全是我父亲一个人出钱盖起来的 。最近听说我们那里要拆迁,所以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祖母房子的拆迁费应该怎么分配?是全属于我祖母呢?还是属于我父亲?还是必须由祖母和父亲兄弟三人平分?谢谢!另外,土地证和房产证在这次拆迁当中起什么样的作用,拆迁费用是按照房产证来呢还是土地证来呢?

一般而言,证是谁的,补偿就给谁。拆迁对房子和土地都要补偿,房产证是你爸的,房子的补偿归你爸,土地或宅基地补偿归你奶奶。房子是你爸全部出资修建,你奶奶有使用权,所有权是你爸的。土地补偿部分的分配处理由你奶奶作主。追问

虽然现在的房子是我爸2004年给盖的,但是房产证上的日期是90年代的日期,没有关系吗?

追答

没有关系,最好保留你爸出钱建房的证据,或者说其他人没有出钱的证据,以防今后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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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31
影响也不是会很大的。您可以在去过户以下。土地证一般也没多大的。
第2个回答  2019-02-24
不会有太大影响,抓紧做下更名,使其一致,不就没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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