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97年县里搞旧街改造,当时旧居的产权是我母亲的,2000年旧街改造完成,我母亲把房产分析给我,因此房产证就更名为我的,但当时土地证不能办理,原因是整条街要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办理,直到2007年,房地产公司才通知我去领取土地证,不料分发下来的土地证姓名是我母亲的,我去土地局办理土地更名手续,遇到了很多的麻烦,工作人员要求我提提供家庭人员的协议书才能办理的土地更名手续,由于我的父母兄弟姐妹又均在外地工作,就拖到了2009年年底才去办理。不料,办理时又遇到新麻烦,再度遇到二年前的那个工作人员的刁难,他又要求我要把父母及兄弟姐妹全部叫到他那里当场办理。后来我通过咨询土地局分管的副局长,他告诉我只要我父母带身份证亲自到场就可以。就在昨天,我把父母特地从外地回来。我们去办理土地证更名时,才知道又有新的问题出现了,为了18.65平方米的土地证更名要3000多元的地方税费。我问工作人员,如果在2007年办理要不要这么多的税费,她告诉我不要。我就不明白我们的国家的土地政策为什么老变。现在请教大家几个问题,希望得到熟悉办理土地证更名手续的同志或律师给予帮助,提醒如何办理。另外,我有一事不明,我的房产证早在2000年就已经更名到我的名下,为什么,2007年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我办理的土地证却是我母亲的,不是说土地证是依附在房产证上的吗?求教,求教!!!!!

第1个回答  2010-02-10
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你和母亲拟定一份买卖协议,这样做变更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不然继承和赠与是需要兄弟姐妹都到场提供证明的。这些都是必须履行的法律程序。
至于交钱的问题,现在的土地使用权都是以出让形式提供给住户使用,所以土地出让金是不可免的。早些年办理的时候还没有出让一说,那是都是划拨。所以你现在办理的话,这笔钱也是无可避免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有很多原因会造成 两证不是同一个人

我看你的情况 应该是 当初只申报了房产证的赠与
而后期没有接着办理土地赠与

至于土地局的工作人员 让你的家人和兄弟姐妹同去现场办理
我想 可能应该是你没有办理 赠与公证
也不怪别人刁难你

土地证是跟着房产证走的 但是也要看当事人的权利主张啊
不是土地局能够随便给你变就变了的
权利人不提出主张 是没有人给你变的 不然还不乱了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2-08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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