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涉及到法院的多个裁定,拒不执行总金额达千万,还不严重?问题的关键是,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嫌疑人隐瞒收到的其他工程款,而未告知法院,私下处理该笔款项的行为,辩称系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这样的行为是否是隐瞒,转移财产的行为。想问的是,不论资金用途,只要对法院隐瞒不报,就构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拒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