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来我家里打人,他先动的手,结果是我们把他打成了轻伤?我要负什么责任吗?

别人因为一些事情来我们家里闹事,然后还动手了,他们先动的手。可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家里的人多,结果给闹事者打成了轻伤,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还有这算是刑事犯罪吗?
可是那人现在非要我们赔8万,这合理吗?

你要负法律责任还是你们要负法律责任?请说明白,如果你没动手,当然不需要负。
这里注意,他们到你们家,你们人多。多少人?要是多的话,估计都得算斗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令来处理。轻伤的话,不算刑事犯罪,应负民事责任。
当然,这只是我的片面之见,还应该看具体的法律事实以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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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13
他为什么来你家打人?如果是莫名其妙毫无缘由的话,他先动手,你们还手,将其打伤不需要负任何责任,这是正当防卫;你们是之前就有过节,他来寻事的话应该属于民事纠纷,普通治安事件,双方都有则任,但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若双方中有重伤或死亡,那就严重了…
第2个回答  2009-08-13
有点责任 但赔8W纯属敲诈 大不了打官司
第3个回答  2009-08-13
达到你家,正当防卫,调节完事。
第4个回答  2009-08-13
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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