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提前一个月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领导当时同意了,但事后又说要两个月缓和期?一个月可以直接走人吗向公司提前一个月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领导当时同意了,并承诺本人尽量在一个月之内离职。之后再次向他确认具体离职时间,却说招不到人需要两个月缓和期。这种情况下,辞职一个月后可以直接走人吗?但是需要得到该公司的离职证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