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请工伤赔偿,不知道怎么申请?

我想申请工伤赔偿,不知道怎么申请?因为我试用期两个月,一个月不到就工伤了,左脚大脚趾两处骨折,不知道多少级伤残?现在公司出钱治疗,我听以前的员工说,公司只出医疗费,和工伤期间的工资,公司是不赔偿其它的!我现在广州白云区工作,想问下大家怎么申请?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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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26
待伤情稳定后,作伤残等级鉴定,如果评到级,有买工伤保险,且你受伤后,公司30天内有到社保报案,那么你的医疗费和评到级后的赔偿金就是由社保基金支付的。反之一切费用由公司支付,和你入职时间没有关系。
第2个回答  2009-10-01
到你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局的工伤科申报,提供的材料是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医疗病例,最好能有证人证言,至于级别我说了不算,要经过鉴定确定,凭经验应该是九级偏右不偏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9-29
员工工伤一般单位都会给员工想社会保障部申请工伤的,不知道你现在的公司有没有及时给你参上工伤保险
第4个回答  2009-10-02
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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