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我在大连达翔电控工作不到半年 由于是重体力劳动 把腰累坏了2次 第一次看完病在家休养了半个月 接着又去上班 回去前和领导打好招呼让给我调换个轻快的工作 腰养好了在回原来的工作岗位 结果没有理睬我 结果我干了一个星期又累坏了 去医院诊断是腰部神经根水肿 加(腰间盘突出)不能干体力活 说如果严重了 大小便都会失禁 诊断书给单位了 医院的片子都有 我在家休养了一个月 给了单位1个月的诊断书 (半个月一次)开了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又过了半个月单位连个招呼都没打 单位就以我无故旷工为由给我发来了 解除合同的信件 说我无故旷工半个月 要开除我 我生病两次 看病 买药 单位不闻不问 我的病不能在干体力活了 我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才26岁 现在洗脸和坐时间长了(五分钟)腰部都会疼痛
我已经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险一金)都有 单位的工作我肯定不能干了 我的病是靠养的 不能根治 不累到就不错了 我的医药费不多 因为没有钱继续治疗 我就想让单位一次性给我赔偿 希望大家多帮我出出主意 谢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单位与你建立了用工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你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你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劳动争议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即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现在主张的是因工伤引起的工伤待遇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前还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你的来信看,目前你最需解决的是工伤医疗费的支付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工伤医疗费不超过12个月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劳动者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如你主张的工伤医疗费未超过上述标准,建议你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直接就工伤医疗费问题先行仲裁解决,其余工伤待遇可在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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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9

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

第2个回答  2011-10-10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
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4、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3个回答  2011-10-15
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9-30
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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