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3-18
1、员工本人辞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2、同时单位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员工入职一年后,员工和单位的合同可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上规定的双倍工资为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后到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为一年。即申请劳动仲裁受理后前一年的时间。要求双倍工资已经过了时效性了。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3个回答 2016-03-05
自动辞职?是你自己主动辞职吧?这个补偿要看你的辞职理由,若你是以对方不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不为你缴交社会保险等对方的违法事项为由而提出辞职,则可以获得补偿。补偿额为11个月的平均工资(前12个月)。
另外,自你工作满十年,企业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它没有这样做,因此自十年期满后,每个月你应获得双倍工资。(但是一年内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主张就应无效了,工作满一年你就被视同无固定期限……)。
对方未缴交社保,你可以要求赔偿,但估计就是把应缴交的钱连本带息的给你就了结了,当然你可以多要一些,但不一定能多得。
其他的赔偿,要基于对方的违法做法,没有这个前提,你能得的就是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