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上会写明报道地点的,一般来说是户籍所在地的人社局,申报完应届毕业生接收表后也会写明报到地点。报到证的名头单位,就是毕业生要去报到的地方,也是人事档案存放的地方。
如《报到证》的报到证单位栏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并且《报到证》备注栏上没有注明用人单位名称,则去对应的地点去报道。
扩展资料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三年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 ):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三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我在深圳工作,跟东莞单位签了三方协议,单位不管档案户口。老师之前让我们填了一个报到证信息表,我觉得要填东莞。可老师说不行,要我填生源地揭阳。到时候我在学校拿到报到证,是怎么办?
追答第一,你的人事关系中的就业,跟你实际的工作没有关系,所以排除到深圳报到。
第二,是否应该填东莞,因为单位不管户口和档案,也就是他没有接受你的档案,你在这边不可能按干部的身份确认,所以,也不是在东莞报到。
第三,按照你说的情况,你的档案应该是打回原籍,在档案中未体现就业,也就是还是毕业生的身份,所以,你的报到证要么回老家报到,要么,就自己收好,就可以了,等找到合适的单位,再按应届生的方式就业落户就可以了。
智帮企管在厦门,专门做劳动事务代理和落户,对这一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