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信写的日期是1月12日,写了我最迟上班到1月15日早上8点,现在上夜班(我去年10月14日进厂,3月试用期),今天(1.13)快递会再送件,如果保安再拒绝代签,我能3日后走人吗?仲裁能成功吗?另,1月12昨晚我把快递单复印,并在纸上写了辞职信给领班,有10来个同事知道,今早线长告诉我,今晚来拿辞工单,批一个月,我今天是试用期的最后一天。这种情况我该哪天走能仲裁赢?快递单详情里写的是辞职信,是以快递被签收或被拒签的日期,还是昨天快递首次送件的3天后走?不指望同事作证,厂里辞工单分试用期和正式工2种,上头也不会给你试用期的,我今天是试用期最后一天了,咋办?
回ykhd27777sdo:签了劳动合同,买了5险1金!我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辞工
回阳光总在雾霾后:发不发工资无所谓,我问的是走人能不能劳动仲裁赢,赢了自然可以要到工资,依据深圳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离职后工资要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
现在是2014年2月7日,你自己的事为啥不亲自将辞职信递交劳动人事部门?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工厂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信〔切记:要求工厂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工厂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工厂办理辞职的手续,工厂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邮政ems一个鸟样,况且邮政当天不一定送,要先转到隔壁村,再转到市里,第二天都不一定送
追答从证据角度来看,这个才效力的。
追问快递和邮政特快都有效,问题是等邮到了,我试用期过了 今天是最后一天
追答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