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试用期内辞职,用的是顺丰快递发送的辞职通知,没有用EMS,有底单,可以作为证据吗?

请问离职高手,本人在试用期3个月内,辞职了,没有用EMS,用的是顺丰快递发的辞职信,备注上注明了:“XXX的辞职通知”
但是字不是本人写的,是快递员代写的,单位已经签收,这样的话,这个顺丰快递的底单 一样可以作为证据吗?
这个证明我离职的证据,可以保留多久

另外现在单位不给我开离职证明,让我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去才给开,单位这是什么意思?说是让我要提取公积金,但是我已经明确表示,暂时不考虑提取公积金了。单位还是要让我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离职了不应该是单位返还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吗?为什么还要我继续上交我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试用期内辞职,用的是顺丰快递发送的辞职通知,没有用EMS,有底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一般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19
可以作为证据,复印件对公司没有任何用,只是一个底单,很多手续办理是需要用到复印件的
第2个回答  2013-08-19
1、可以作为证据
2、有权拒绝,不给你开离职证明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或申请劳动仲裁
3、仅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13-08-19
作为一个HR 遇到你这样的人 很老火
1、不亲自去办理离职手续
2、退社保、退公积金都要本人身份证复印加本人签名的

你不去办理 就会让单位办事的人很麻烦 买也不是 退也退不了 明确表示很多东西是书面表达 签字盖章的才有效。

3、离职了 那条法律规定必须返还身份证复印件的
人事用工档案保留2年以上 这个是法律规定的 赋予企业的权利也是义务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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